近期,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公布了新制定的CNS15290《纺织品安全规范》标准。该标准主要参考欧盟相关纺织服装标准,按照婴幼儿用纺织品、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与皮肤非直接接触的纺织品、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等进行分类并对纺织品中甲醛、偶氮染料、铅、镉等有害化学物质含量以及部分物理性安全项目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包括:
1、游离甲醛:婴幼儿用纺织品中游离甲醛不得超过20mg/kg、与皮肤直接接触纺织品中不得超过75mg/kg、与皮肤非直接接触纺织品类室内装饰用等纺织制品不得超过300mg/kg。2、禁用偶氮染料:含量不得高于30mg/kg。3、铅:12岁以下儿童用纺织品含铅量不得超过产品表面涂料非挥发性成分重量的0.009%。4、镉:不得使用镀镉配件。5、有机锡:不得检出。6、物理性安全要求:针对12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绳带及拉带安全,包括纺织或非纺织材质绳带、缎带或织带等提出了总体要求,同时对幼童及儿童,其衣服分成连颈帽及颈部位、胸部及腰部、臀以下部位、背面部位、袖子等区域予以规范。
据统计,仅2009年前三季度,宁波地区已向台湾地区输出目录内纺织服装产品逾310批次,涉及金额逾600万美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台湾地区已成为宁波纺企日益重视的产品输出地区。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相关企业:
首先,应密切关注该标准的公布对纺织产品可能产生的影响,认真对待上述重点关注项目,根据标准要求提前做好检测,规避不必要的纠纷和贸易风险;
其次,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世界各国各地区对输入产品的质量要求都日益提高,因此,要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各纺织生产企业应积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使用新型环保替代原料等方法,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同时,企业也应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从而增强应对各种技术贸易壁垒的能力。